◎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法規連結「修正日期110.01.29」 其中常見標線,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下: (一) 白虛線:設於路段中者,用以分隔同向車道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辨識線;設於路口者,用以引 導車輛行進。 (二) 黃虛線:設於路段中,用以分隔對向車道。 (三) 白實線:設於路段中者,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;設於路口者,作為停止線;設於 路側者,作為車輛停放線;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,用以分隔同向車流。 路面邊線,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。其線型為白實線,線寬為十五公分 快慢車道分隔線,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,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。其 線型為白實線,線寬為十公分 (四) 黃實線:設於路側者,用以禁止停車;設於中央分向島兩側者,用以分隔對向車流。 (五) 紅實線:設於路側,用以禁止臨時停車。 (六) 雙白虛線:設於路口者,作為未劃設行人穿越道時讓路線之停止線;設於路段中者,作為行車 方向隨時間而改變之調撥車道線。 (七) 雙白實線:設於路段中,用以分隔同向車道,並禁止變換車道。 (八) 雙黃實線:設於路段中,用以分隔對向車道,並雙向禁止超車、跨越或迴轉。 本文章若對您有幫助,麻煩在下方點個讚,謝謝。 免費諮詢專線 0915-678955 陳顧問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