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法規連結「施行日期111.3.31」 加重及減輕刑責條款: 汽車駕駛人,無駕駛執照駕車、酒醉駕車、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、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 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,因而 致人受傷或死亡,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,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 汽車駕駛人,在快車道依規定駕車行駛,因行人或慢車不依規定,擅自進入快車道,而致人受傷或 死亡,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,減輕其刑。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PDF檔「修正日期110.09.23」 本文章若對您有幫助,麻煩在下方點個讚,謝謝。 免費諮詢專線 0915-678955 陳顧問 |